劳动者和企业签合同注意事项_南京劳动纠纷电话

发布日期:2017-09-18 23:34:06 文章来源:
南京好律师,网上法律咨询
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。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,包括劳动合同期限、工作内容、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;劳动报酬,社会保险和福利,劳动纪律、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;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。
要签书面合同,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,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,不愿意与职工签订局面劳动合同,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,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。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。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。这样,如果发生劳动纠纷、争议,就有法律依据。
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。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勿略,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,在试用期内,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。一旦试用期满,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。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,省事儿又省钱,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。
签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:
1、“只是双方签字,没有盖章,算有效合同吗?
(1)合同肯定有效,但如果对方是企业,合同的效力范围可能会有争议。
(2)如果既有对方代表签字、又有公章的,合同就当然是你与对方单位之间的合同,一旦将来对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,你可以向对方单位主张权利。
如果合同是对方法人代表签字:虽然没有公章,也可以视为是对方单位的合同,你将来也可以向对方单位主张权利。
但如果只是对方一般代理人的签字、没有单位公章的:在你拿不出其他证据证明是你与单位之间的合同时,可能视为你与签字人个人之间的合同,将来你只能向其个人主张权利。